太原出生年月更正办理材料(太原市出生证明)

地方特产2022-05-18 05:27:50佚名

太原出生年月更正办理材料(太原市出生证明)

  出生年月更正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

  (3)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4)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更改的;

  (2)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

  (3)已经申请更正过一次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正的;

  (4)因重户,被依法注销虚假户口后,又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

  (5)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6)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办理流程及时限:派出所受理后,将材料上报市局人口管理支队,市局接到材料后7个工作日办结。

本文标签: 出生日期  户口簿  市局  原始  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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