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分值为100分。
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
(一)根据意向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按月赋分。
(二)根据意向者在南京市居住情况按月赋分。
(三)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视为在我市缴纳并赋分;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我市居住并赋分。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责任单位 | |
基础指标 | 1 | 参保情况 | 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分值按三个缴纳时段区别赋分,已达12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12个月,已达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2分。在苏州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按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 | 市人社局 | |
2 | 居住期限 | 居住分值按三个时间段区别赋分,连续居住已达12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12个月,已达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24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2分。在苏州居住期限,按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 | 市公安局 相关推荐猜你喜欢大家正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