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汕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

地方特产2023-11-24 18:41:36佚名

2023汕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

  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一次性按每人1000元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

  1000元/人

  补贴期限

  一次性,本项目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

  所需材料

  (1)《汕尾市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汕尾市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电子证照核验);

  (4)毕业证书及劳动合同。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个月之日起1年内,并在2024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社局:0660-3299098

  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3828702

  市城区人社局:0660-3362283

  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3828704

  海丰县人社局:0660-6893278

  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6600180

  陆丰市人社局:0660-8826111

  陆丰市就业中心咨询台:0660-8883428

  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8123323/8123322

  陆河县人社局:0660-5660057

  陆河县就业中心咨询台:0660-5662698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委组织部:0660-3438022

  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0660-8255398

本文标签: 陆丰市  汕尾市  组织部  服务中心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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