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意外险出险材料一览
出险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被保险人或法定受益人的工行、农行、建行或邮政的卡或存折复印件;
(3)意外医疗门诊资料:
①诊断书;
②门诊收据;
③处方;
④急诊病历。
⑤各类检查报告单(如X光、CT等)。
(4)意外住院:诊断书、收据、费用结算清单、全套病历的复印件及农意外报销后的分割单原件。
(5)意外死亡:
①死亡证明;
②户口注销证明;
③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
④受益人的身份证原件;
⑤公证书。
(6)保险公司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