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申请流程
转让旧车
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车管部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转让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拍照留存并保存好扫描件。
购买新车
消费者在江门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填写申请信息
打开云闪付/微信/支付宝APP,搜索“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汽车以旧换新页面,根据提示填写消费者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完成填写后提交。
资金发放
相关部门在系统后台对消费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消费者名单由市商务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个人银行卡账户。
申报平台将于近期上线,请密切留意后续活动推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