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江苏省户籍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省内就近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所需材料
受理居民身份证时,当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无需证明材料;非当场受理的,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办理地点:
全市公安机关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派出所)。
办理地点
崇川分局,地址:崇川区青年西路198号,电话:85029575
和平桥派出所,地址:崇川区环城西路167号,电话:85516802
钟秀派出所,地址:崇川区月洲路99号,电话:85025972
任港派出所,地址: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电话:83510010
虹桥派出所,地址:崇川区虹桥路99号,电话:85025947
新城桥派出所,地址:崇川区虹桥路10号,电话:85026064
文峰派出所,地址:南川园19号,电话:85026001
狼山派出所,地址:崇川区城山路198号,电话:85713056
观音山派出所,地址:崇川区八一路166号,电话:85265909
学田派出所,地址:崇川区学田路69号,电话:85025901
四、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