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以下材料到居住地设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证点的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申请:
一、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或 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必要)【注:以下二到四项只需提供其中一种材料】。
二、居住地住址证明
三、就业证明
四、就读证明备
注: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提交申请材料后,等待派出所流程办结后通知领取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