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保障房申请条件
【共有产权房】
▶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年满35周岁;
(二)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
(三)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五)家庭金融资产、车辆等情况,符合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前款规定的收入和住房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本市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制定并进行动态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一)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未满5年或者已领取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未满5年的;
(二)正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廉租住房的;
(三)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详见:
【公租房】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2、2021年12月28日起,无锡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调整为: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314元(含)以下 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 未在市区范围内取得过任何拆迁安置补偿的无房家庭。
3、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人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
(二)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书 ,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三)申请人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满2年;
(二)申请人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人或配偶、子女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
(四)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详见:
【廉租房】
一、申请廉租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 ,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在本市生活;
(二)申请家庭收入符合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注 :2021年12月28日起,无锡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调整 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696元(含)以下 、人均 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其中,符合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
(1)烈属;
(2)市级以上劳模;
(3)市社会福利院已成年的孤残儿家庭;
(4)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
(5)55 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
(6)享受低保的无房家庭。
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