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制卡分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
申请制卡时,申请人须在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民丰银行)中选择一家作为发卡银行。持卡人不得因个人主观原因更换合作银行。
单位申请: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在职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申请。
个人申请:
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离退休人员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乡镇(街道)或社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申请。
不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双方有效证件代为办理。
有效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限于不满16周岁人员,其身份证号码须为18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