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办理条件
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的群众以及在校就读的学生,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跨省异地办理条件
全国各省、市(港澳台除外)在临沂长期居住或就业的群众以及在校就读的学生,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县区的指定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不能异地办理的情形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