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电子驾驶证实施时间
陇南市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陇南市范围内推行居民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等便民措施。
出台意义
电子驾驶证不损坏,不丢失,方便随时查看,避免了群众因证照、损坏而补领,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此前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驶人驾车行驶在路面上,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若未携带,将面临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而有了电子驾驶证后,在路面接收交警检查时,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行为,免予处罚,对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出示的电子驾驶证处罚。
适用条件
户籍在陇南市且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申领电子驾驶证并在陇南市辖区内合法使用。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