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
1、用人单位登陆“青羊人才项目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已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申报指南》,相关政策文件均可线上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0日—5月20日。
2、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街道网上初审,区人社局负责网上复核。申报人网上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认定申请表》后完成签字、盖章手续(用人单位意见栏),并连同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均需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鲜章,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个人与所在企业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
(3)个人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或个人纳税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附教育部认证报告);
(5)相关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
(6)有代表性成果论著、专利荣誉等复印件;
(7)商业计划书、项目合同书或立项书等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街道,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街道在“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汇总后报送至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注意事项
(一)研发水平(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大的产业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需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的,需由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破格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且不能通过网上填报。
(三)《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应分别装订,所有纸质材料需报送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