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认房不认贷政策解读
8月31日,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武汉市正式官宣从9月1日起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解读如下
该政策中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仅针对无房的家庭,对于有一套房、二套房及以上的家庭,不适用该政策。整体来看,此次信贷政策出台,对于在武汉无房的外地人、卖一买一的改善型客户,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将得到较大改善,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
(一)展开来说,对于限购区和非限购区的无房家庭:
政策调整前,在本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按照首套房信贷执行;无房家庭有一套贷款记录的,按照二套房信贷执行;无房家庭有二套或二套以上贷款记录的,暂停贷款。
政策调整后,无房家庭,不管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二套住房贷款记录或二套及以上贷款记录,统一按照首套房信贷执行。
(二)《通知》对于在本市有房家庭再次购房时的贷款不做调整。
即:在限购区域,有房家庭仍然执行现行的“认房认贷”政策,通过核查房屋套数和贷款情况共同确定新购房屋的贷款套数标准。在非限购区域,有房家庭仍然执行现行的“认贷不认房”政策,只核查贷款情况来确定新购房屋的贷款套数标准,只要贷款结清,不论在武汉拥有多少套住房,均可按照首套房执行。
(三)家庭中每个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才符合此政策
另外,《通知》提及的“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意思是指家庭中每个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才符合此政策。对于家庭中夫妻双方一方名下有房,另一方名下无房等情况是不符合该政策条件,核查的是家庭所有成员名下均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