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一)年满16周岁公民
1.居民户口簿或居住地签发的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2.原居民身份证(损坏情况);
3.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省外户籍居民提供,可用“粤居码”代替);
4.《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二)未满16周岁公民
1.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原居民身份证(损坏情况);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省外户籍居民提供,可用“粤居码”代替);
5.《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