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于2022年4月8日发布,因工作需要,现将部分岗位条件补充公告如下:
经自治区教育厅和银川市兴庆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变更14个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变更一览表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二)
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灵武市、大武口区、平罗县、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同心县、彭阳县、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沙坡头区委组织部申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变更19个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变更一览表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