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1.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就业困难人员每月补贴100元,其中养老保险每月补贴70元,医疗保险每月补贴30元。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按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时限
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31日(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
区咨询电话:
区就业促进科:69690616
各镇咨询电话:
诸葛镇:67419888
李村镇:67466018
庞村镇:67508965
寇店镇:6748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