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在校学生
1.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和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2.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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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原件的图片: (根据个人落户方式准备)
(一)省内高层次人才应提供山东惠才卡或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应提供其他市(地)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证书或文件;
(二)专业技术人才应提供职称证书;
(三)技能人才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五)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学籍证明;
(六)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调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