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可以网上办理啦,无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流程如下: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关系转移”页面;
2、点击“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确认转入地经办机构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后进行转移申请;
3、填写“社保转移申请”页面所需信息,提交申请后可进行“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将继续为您办理后续流程,办理进度可在“社保转移进度查询”模块查询。
温馨提示:
以上图例中社保转移均指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自2020年7月起,除即将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其他参保人在省内跨统筹区流动的,不必即时办理转移。
暂时无法在网上办理转移接续的地区,可至单位社保权限(注册区划)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南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至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办理。
办理转入时,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社保查询——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确定转出地机构(归集多省缴费记录需分别申请)。
南京市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