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自我健康防护,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根据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有以下6类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有35日内境外旅居史人员;
2.有14日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
3.有14日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4.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
5.既往感染者临床治愈、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不满6个月的人员;
6.35日内国际机场(国门口岸)疫情防控一线岗位暴露风险较高的人员。
除上述6类人员外的其他考生,请密切关注现居住地和乌鲁木齐市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议考生考前14天来(返)乌且不离乌。
二、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考前48小时内(即5月26日)进行核酸检测,并于开考前1天(5月27日)前往所在考点进行身体状况核查,查验时携带以下材料:
1. 准考证(纸质版);
2. 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3. 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
4. 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防疫健康信息码”。
查验合格后,各考点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合格印章。考试当天考生须持加盖合格印章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品,于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通过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取消笔试资格。
三、笔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凡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妨碍防疫工作秩序、隐瞒病情和行程、故意压制发热等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具体笔试时间及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1日10:30—5月27日18:30。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将于5月21日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咨询服务电话(工作日10:30-18:00)
1.政策咨询电话:0991-4656360
2.考务咨询电话:0991-4638184、4625435
3.监督电话:0991-4680767
4.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99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