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金额
1、对非本县户籍、在我县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外来人员,在购买75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时,给予每套10万元购房补贴。
2、对本县户籍、大专及以上(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在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时,给予每套5万元购房补贴。
3、对本县户籍、有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二孩家庭,在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时,给予每套5万元购房补贴;对本县户籍、有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三孩及以上家庭,在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时,给予每套10万元购房补贴。
4、同时符合上述1、2、3项购房补贴条件以及《宝应县引进就业创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购房补贴条件中2项以上的,按最高项发放购房补贴,不累加发放购房补贴。
补贴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购房人,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
1.仅限于购买宝应县城市规划区内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土地及已获得预售许可的新建的商品住宅。
2.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开具了全款购房发票。
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必须在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