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可自愿选择一家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并持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选择乡镇卫生院的,该乡镇卫生院及其下属的所有村卫生室皆为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自备案之日起享受对应年度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期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相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个人负担部分),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负担50%,个人负担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大学生:
具有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校医院承担本校全部大学生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工作。
大学生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含个人负担部分),个人支付35%,其余65%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