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全面启动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
为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加快形成梯度救助格局,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近日,哈尔滨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在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基础上,全面启动哈尔滨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
《通知》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存款不超过当地3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家庭财产符合低保家庭认定条件,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均可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一是扣除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后,人均收入介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2倍;二是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12个月内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总额超过家庭年收入50%。
提供救助帮扶包括:实施专项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困难职工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强化急难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因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严重困难时,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按照“冰城信易助”机制,哈尔滨市执行“一簿证一张表”极简申请,以诚信承诺为前提,只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未携带刚性支出凭证等材料的,可由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等办理环节上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