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各区县婴幼儿期办事指南(连云港幼儿保健医院)

地方特产2023-05-05 10:41:40佚名

连云港市各区县婴幼儿期办事指南(连云港幼儿保健医院)

  婴幼儿期办事指南

  一、婴儿

  (一)如何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既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新生儿出具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1、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2、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3、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由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签发;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填写《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的“亲子关系声明”,同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必须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所需材料:

  1、家长需提供宝宝大名、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生证明国家规定应由母亲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母亲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只能有父亲前来办理,还需提供母亲本人的授权委托书一份,受托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出生证明一旦开出请妥善保管,涂改撕毁一律无效。孩子出生后即可办理,出生后一个月办理的,材料齐全现场就可发证。

  东海县:县内的分娩机构包括:东海县人民医院 、东海县中医院 、 东海达康妇产医院 、 东海仁慈医院、 东海惠民医院 、 东海石埠医院、 白塔中心卫生院 、青湖中心卫生院、 温泉镇第一卫生院 、双店中心卫生院、 安峰中心卫生院、 石榴街道卫生院 、驼峰中心卫生院、 黄川中心卫生院、 石梁河镇第一卫生院、 温泉镇第二卫生院、 洪庄镇卫生院、 房山中心卫生院 。

  灌云县:县医院及镇医院均可办理

  灌南县: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都可以签发

  赣榆区: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都可以签发

  海州区: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都可以签发

  连云区:连云港市东方医院住院部5楼出生证办公室,办理时间:每周二至周五15:00-17:30。解放军第149医院住院部C楼3楼护士站,办理时间:每周二和周四14:30-17:30。

  (二)出生证遗失如何补办及其具体流程

  东海县:

  1.到分娩机构复印分娩登记、首次签发登记表及出生证明底根

  2.分娩机构打印《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给申请人填写,若孩子户口已经申报过,申请表“户口登记办理情况”一栏不需要到派出所盖章,只需要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及儿童本人页即可;若户口未申报,申请表“户口登记办理情况”需要由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证明未申报过户口。

  3.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上刊发声明原出生证明丢失作废。

  4.父母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带以上材料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

  灌云县:

  需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院的档案复印件到灌云县妇幼保建所补办

  灌南县:

  1、签发机构审验儿童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被盗等相关声明的报纸等相关材料,依据领证人填写《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予以补发。

  2、补发申请由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儿童母亲和父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3、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4、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5、补发的证件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

  6、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1996年以前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户口登记或出国等需要出具出生证明时,可持接产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相关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或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出生情况公证。 办理地址及窗口:灌南县妇幼保健院群保科,联系方式:0518-83222782,0518-83222444

  赣榆区:

  1. 接产机构所保存的出生证存根复印件,出生地医院证明,并加盖公章。

  2. 接产机构分娩登记簿中带有该婴儿父母姓名一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出示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4. 填写亲子关系证明。

  5. 填写《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到所在地公安部门签章。

  6. 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父母双方户口簿首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8. 补发单位按规定由区卫健委指定区妇幼保健院发放。 其它具体事宜可到区妇幼保健院详细咨询,电话:0518-86212180。

  海州区:

  1、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1)小孩已入户的,由小孩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小孩未入户的,由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 录复印件,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 须含小孩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其中户籍本、 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连云区:

  1.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由连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

  2. 父母双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江苏省补发《出生 医学证明》申请表(连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领取);

  3. 分娩医院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的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

  4. 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被盗等相关声明的报纸等相关的材料;

  5. 未报户口前遗失,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只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6.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连云区出生证管理办公室电话:0518-82377045

  ( 三)新生儿户籍与父母双方户籍均在外省,能否在连云港市办理新生儿医保

  需提供监护人在市区的《居住证》,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可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四)新生儿如何办理接种疫苗

  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其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到居住地一般预防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和办理预防接种证。 新生儿家长或监护人到居住地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和建立预防接种档案时,应携带“新生儿出生证明”、“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二联单”、户口簿(暂住证明)或家长身份证到居住地一般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单位核实无误后,免费为新生儿办理《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建立预防接种档案。

  (五)接种疫苗后,家长应注意什么

  1、接种疫苗后应在接种场所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2、接种后应多休息,多饮水,不揉搓接种部位,注意接种部位清洁,以防局部感染。

  3、接种后如有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等反应,除对症治疗外还要及时告知接种单位医生做好相关记录。极个别人可能会出现高热或持续发热数日或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等情况,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六)目前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的一类疫苗有哪些,能预防哪些传染病

  目前我市用于0-6岁适龄儿童常规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疫苗、麻疹风疹疫苗、A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麻腮风减毒活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灭活疫苗、白破疫苗等11种疫苗,可有效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腮腺炎、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型脑炎等12种传染病。

  (七)如何办理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一般是当事人为探亲旅游、定居移民、学习求学等用途,应境外国家或地区要求所办理的一项公证。 出生公证一般有两种公证形式,一种是公证证词直接载明当事人的出生时间和地点,及父亲和母亲的信息。另一种是把当事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书作为待证文书,公证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真实的、合法的,从而间接证明当事人出生这一法律事实。

  办理出生公证的流程:

  1、公证申请人到公证处申请公证;

  2、公证处接待咨询、登记;

  3、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书;

  4、提供出生公证的相关证明材料【1、当事人本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2、父母的结婚证(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3、本人的出生证(或者是出生时出生医院的医案档案复印件)。4、当事人近期2寸证件照4张。】

  5、公证员根据原则和提交的材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6、受理之后承办人审核材料并做笔录、立卷;

  7、符合出证条件,打印公证书拟稿;

  8、审批人审批;

  9、打印公证书、收费、发证;

  10、归档、移交档案室。

  市区: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振兴时代广场20层 联系电话:0518-85852345转608。

  东海县:地址:东海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80321677

  灌云县:地址:胜利西路西苑转盘西侧地税局对面灌云县司法局公证处 联系电话:88812417

  灌南县:地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司法局一楼公证处 联系电话:80321677

  赣榆区:地址:赣榆区青口镇徐福东路19号赣榆区司法局东辅楼非诉讼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518-86260882

  (八)新生儿出生后多久可以办理城镇医疗保险卡

  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含)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后1个月以上至3个月(含)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缴费30天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6个月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办理参保手续后,社区工作人员即可提交参保人信息,办理社会保障卡。

  二、入园

  (一)入园标准及所需材料

  入园的适龄幼儿必须年满:小班3周岁,中班4周岁,大班5周岁。 适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发布的有关招生方案,凭户口薄、预防接种证、入园健康检查表等在规定时间到幼儿园登记报名。

  (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 政府资助 资助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

  2. 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 社会资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三、小学

  (一)小学入学标准及所需材料

  招生对象:入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须年满6周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招收借读生、复读生。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6月30日前办理登记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或不动产权)证等到所在的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因身体状况等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供附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的申请,报县区教育部门审批并备案。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中小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中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册办理入学手续。

  (三)家长有两套以上住房(都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凡有两套(或以上)合法固定住房,应以三人户籍在一起的合法固定住房作为入学的施教区。如其中有公寓房,公寓房不作为施教区依据。

  (四)我市弹性离校试点学校

  目前市直属学校中,连云港市苍梧小学(东)、连云港市苍梧小学(西)、连云港师专一附小教育集团龙河校区、连云港师专一附小教育集团盐河校区、连云港师专二附小已开展弹性离校。

  (五)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 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 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

  4. 营养改善计划 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

本文标签: 医学  新生儿  复印件  父母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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