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保障房租金
1、廉租住房和公租房
按规定实施保障的面积标准范围内以每月每平方米1.6元收取租金(其中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此部分租金全免),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统一按每月每平方米3.99元收取租金;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按各项目规定标准收取租金(详见附件2)。根据《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要求,租赁合同采取保证金的担保方式,各申请人需缴纳保证金(廉租保障对象保证金为500元,公租保障对象保证金为1000元)。
公租房租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房源位置 | 租金 |
1 | 崎山聚兴小区一区 | 梅岭街道梅岭路567号 | 6元/㎡.月 |
2 | 崎山聚兴小区二区 | 梅岭街道梅岭路567号 | 6元/㎡.月 |
3 | 绿洲花苑 | 池店镇世纪大道1503号 | 8元/㎡.月 |
4 | 曾普小区 | 青阳街道普照社区晋贤区24号 | 6元/㎡.月 |
5 | 曾井华龙物业项目 | 青阳街道曾井社区永泰路25号 | 暂按6元/㎡.月 |
2、绿洲花苑物业管理费
现暂按1.2元/平方米/月收取,崎山聚兴小区一区、崎山聚兴小区二区、曾普小区物业管理费现暂按1.1元/平方米/月收取,曾井华龙小区物业管理费现暂按0.3元/平方米/月收取,其中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由财政补贴一半。今后物业管理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