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怎么划分?
2023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清算的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分,标准为70元/人•月。
2023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一直以统账结合方式以及因流动就业、就业状态变化等在不同时间段分别以统账结合、单建统筹方式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达到我市规定标准后,按照本地统账结合缴费月数与本地实际缴费月数之比再乘以70元/人•月的标准,划入个人账户。
例如:
李某,办理医保退休清算时,医保共计缴费300个月,全部为按统账结合方式缴费,个人账户每月划入:(300/300)*70=1*70=70元/人•月。
张某,办理医保退休清算时,医保统账结合缴费264个月;单建统筹缴费96个月;共计缴费360个月。办理医保清算后个人账户每月划入:(264/360)*70=0.73*70=51.33元/人•月。
可参考下表:
图源:宜昌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