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2.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了解其他情况所需材料,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3.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