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并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达到5-10级、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阳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盖有单位公章);
2、《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权利义务告知书》;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核验原件,存复印件);
4、建筑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的参保名称与《认定工伤决定书》里的申请人不一致的,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期已满还需提供延期相关证明。
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提供非社保卡的,需要同时提供不使用社保卡的说明材料;单位垫付的,须提供工伤职工签字确认的垫付凭证);
6、委托办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