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
为提升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按照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部署,呼伦贝尔市各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将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为方便您办理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致信如下:
办理时间:2022年5月7日起,具体以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时间为准。
对象范围
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退役军人和“三属”以外的人员,只建档立卡、不申领优待证。申领优待证人员需先完成建档立卡,再申请优待证。
建档立卡内容
建档立卡主要统计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等9大项信息。
建档立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服役期、退役后取得的职业技术资格类证书;
3.本人在部队、地方所荣获的旗县级以上各类奖项证书或证明材料;
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证件丢失、字迹不清存疑的,需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入伍登记表(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5.伤残证、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非持证人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6.党组织关系证明,包括所在党支部名称、入党时间、是否按时缴纳党费、是否担任党组织职务、上年度参加组织生活会次数,是否担任兵支书,以及是否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属嘎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代为办理的还需领取《委托书》等材料;
2.申请人如实、全面、准确填写表格并签字确认后,将表格交给嘎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经预约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盖章的复印件至所属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优待证申领事宜;
3.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预先填写的个人信息表,现场再次核对后完成建档立卡数据确认、优待证人像采集及申领工作。
4.完成信息采集后,需经旗县、盟市、自治区逐级审核备案,银行金融核验通过后由制证厂家进行制证,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收到优待证后,与您确定送达方式、完成送达。
温馨提示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您按照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安排,分时、分批有序前往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2.采集人象时需要您着深色便装,如果着老式军装或制服,将无法通过审核。
3.鉴于建档立卡需要采集的个人信息项目较多,每个人的办理时间约在30分钟左右,请您耐心配合。
4.根据相关要求,请您务必保证在申领优待证过程中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个人违纪、违法信息。因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证明材料而造成的法律及其他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5.对于档案材料缺失或不全,无法确认身份等特殊疑难情况,建议您暂缓申请,待申请高峰过后,再结合本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以及信息比对、走访调查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