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区集体户设立指南(福州办理集体户条件)

地方特产2022-05-18 02:35:29佚名

福州长乐区集体户设立指南(福州办理集体户条件)

  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可设立集体户。

  申报条件:

  编制或者从业人数满5人(含)以上,单位名下拥有办公场所或者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由单位集体户户管员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1.申请设立集体户的报告;

  2.批准单位成立文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3.本单位名下办公场所或者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或党委、政府部门关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启用的批文或会议纪要;

  4.编办核定的本单位编制文件或者从业人员缴纳社保人员花名册;

  5.本单位指定的户口协管员《居民身份证》;

  6.16周岁以上人员落户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标准的一寸白底照片一张。

  备注: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应当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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