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五层婚姻登记处
电话:0591-83718360
管辖范围:办理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婚姻登记
申请条件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