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时限:
失业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实际发放时间可至2022年6月。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拓展阅读: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江苏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以设区市为单位启动联动机制。
当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3% (含3%)时,应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已经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SCPI) 涨幅作为启动临界条件的继续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