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高龄津贴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是具有七里河区户籍;二是年满80周岁及以上。
二、津贴标准
高龄津贴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发放。
1.2014年,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甘政发〔2014〕67号)规定,高龄津贴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发放,由人社部门按照80-89周岁50元/人/月,90-99周岁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160元/人/月的标准为80周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发放高龄津贴。考虑到政策延续性,此次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继续按照人社部门现行标准发放。
2.2023年12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1月起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发放,此次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发放政策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未投保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发放范围扩大,发放人数剧增,综合考虑社会保障水平和政府财力状况,新增人员按照省级文件规定,按80-89周岁25元/人/月,90-99周岁6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100元/人/月标准发放。
三、申请方式
参保老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高龄津贴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发放,由代发银行直接将津贴发到高龄老年人银行账户;
未参保老年人及因大数据未核准出的参保老年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和2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发放。村(居)委会受理高龄老人申请并予以核实,受理通过的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进一步核实后签署审核意见,报县区民政局审批,县区民政局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审批同意并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由本人亲属、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特困高龄老年人可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
四、发放时间
高龄津贴由县区民政局统一发放,在县区民政局审批同意后次月计发。每月10日前银行将上月度高龄津贴拨付到高龄老人银行账户,备注为“甘肃省XX市XX县X年X月高龄津贴”。
五、补发方式
根据《兰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高龄津贴政策自2024年1月起执行,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高龄津贴的可以补发,原则上补发不超过1年。
六、咨询电话
七里河区民政局:0931-5115900
秀川街道:0931-2701705
西园街道:0931-4915938
西湖街道:0931-2790534
建兰路街道:0931-7821365
敦煌路街道:0931-2334792
西站街道:0931-4916021
晏家坪街道:0931-2932015
龚家湾街道:0931-2861732
土门墩街道:0931-2502385
阿干镇:0931-4546215
八里镇:0931-2770434
彭家坪镇:13619338661
西果园镇:0931-2603659
黄峪镇:17739961802
魏岭乡:13088758260
来源:七里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