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具体专业(工种)补贴标准见《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照表》(附件1),各地可参照执行或根据地方实际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专业(工种)和补贴具体标准。其中,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应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开展培训的课时和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以及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子女垫付培训费的培训机构,按照本章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一次性800元/人和1200元/人,培训时间应不少于42个课时。对培训后六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其他参训人员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此外,对创业意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课时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参加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期间,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培训天数。对非全天培训,按照1天6个课时计算生活费补助。由培训机构为学员申请,直接发放到学员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