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性政策
(1)专属服务享受“江海英才”一卡通专属服务,包含子女入学、配偶子女落户、出入境证件办理、专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每户贷款最高额度为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四倍);父母养老补贴(本人及配偶父母年满60周岁且入住我市养老机构,按照每名人才2000元/月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不超过五年)等。
(2)生活津贴
三年内,按照院士(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5000元/月;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以及相当层次海内外高层次人才)4000元/月;省“双创计划”(或省“登峰计划”)支持对象3000元/月;“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支持对象2000元/月标准发放生活津贴(与本科综合补贴以及硕、博士研究生生活津贴可重复享受)。
(3)安居保障由项目落户地按需提供租赁型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在通购房自住的,按人才类别给予40~1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的购房补贴由引进单位和市财政各承担50%。
(4)配套奖励
落户市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获得省“双创人才”专项资金支持的,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等额配套奖励,其中市级财政配套50%,配套奖励与“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资助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从我市申报国家“两院”院士,最终入选的,给予个人500万元、培养单位200万元奖励。从我市申报成为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的,给予青年类50万元奖励,非青年类100万元奖励。从我市申报成为省“登峰计划”支持对象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我市范围内作为第一承担人申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给予个人100万元奖励,可累计计算。
(5)首套首购奖励对人才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新服务,只要符合市场准入和行业交易规则,可采取多种方式推广应用。对新认定为省级、国家重大装备(首台套)的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