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简化办事流程,降低维权成本,帮助不便前来宝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的当事人及时高效维护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试行开通邮件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仲裁申请材料(参考模板附后)电子版或图片,我委将予以远程指导并预审核。
二、对于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可通过邮递方式(或前来我委)提交案件申请材料,我委将按正常工作程序处理。
三、以邮递方式提交仲裁申请的案件,我委将优先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仲裁法律文书(裁决书、调解书、决定书除外),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四、以邮递方式申请仲裁的案件,申请时间以本委签收纸质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对于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大家来信来电来访指出,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改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电子邮箱:bjldzc808@163.com;邮寄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街道陈仓园一路市民中心西楼 宝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联系电话:0917-390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