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申请人才住房的人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二)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三)申请当月前三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
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得作为共同申请人。
配租户型标准:
以整套或整套拆分单间形式出租,配租户型按学历及共同申请人数确定:
1.整套住房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 2 人户及以上的家庭出租;
2.拆分的单间住房面向 1 人户家庭出租,且同套房屋的单间住房承租人应性别相同,共同使用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