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认定最新标准

地方特产2023-08-30 21:11:09未知

成都人才认定最新标准

  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3.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6.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7.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人选。8.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1完成人)。9.国家实验室主任。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除顶尖人才之外的人选。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8.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9.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主任,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董事长、总经理)。

  (二)重点产业类

  1.近5年,总部在蓉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2.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5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3.上一年度,在蓉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4.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2.“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6.大国工匠。

  (四)教育卫生类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2.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3.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4.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2.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4.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5.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7.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六)乡村振兴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获得者、“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3.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

  (七)金融类近5年,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3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八)自主认定类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3.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4.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或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前2名)。5.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6.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7.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8.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入选者。9.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10.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11.成都杰出人才获得者。12.成都市“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入选者。

  (二)重点产业类

  1.近5年,总部在蓉中国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国际惯例组织评选、发布的中国企业排行榜上的企业为准)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2.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3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50万元(含)以上。3.上一年度,在蓉纳税2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50万元(含)以上。4.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2.全国技术能手。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4.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5.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省级工匠。

  (四)教育卫生类

  1.中国医师奖获得者。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3.省级特级教师。4.省级卫生健康首席专家。5.省级十大名中医。6.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7.成都市十大名中医。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2.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3.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4.长江韬奋奖获得者。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等级项目负责人。6.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7.中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8.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9.中国戏剧梅花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得者,舞蹈荷花奖单项奖获得者或作品奖第1主创人员。10.省级“友谊奖”获得者。11.省级工艺美术大师。12.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3.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14.成都市“金沙友谊奖”获得者。

  (六)乡村振兴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2.“神农英才”计划神农领军英才入选者、神农青年英才入选者。3.全国十佳农民。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5.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6.“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七)金融类

  近5年,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2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八)自主认定类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至3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二)重点产业类

  1.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2.上一年度,在蓉纳税1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3.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2.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3.成都工匠。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经纪人、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才。5.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6.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的市级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四)教育卫生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2.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术技术带头人。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4.成都市特级教师。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2.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3.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4.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六)乡村振兴类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2.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3.“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4.成都市“十佳”农业职业经理人。

  (七)金融类

  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1.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1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2.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成都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首席经济学家)。

  (八)其他类

  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九)自主认定类

  1.在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四链”融合型高能级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一年度纳税100强企业每年可自主认定2名同层次人才。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人才

  1.取得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地市级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F类人才

  1.取得国内外高校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区(市)县级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上述六个类别之外,对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人才,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市)县按程序认定。《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不定期修订完善,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目录》有关事项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咨询

  政策来源,成都发布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w5aGkmVzrWHmq6KiaSH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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