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线下窗口补换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办理对象
1.补领。遗失居住证的。
2.换领。居住证损坏或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请补领、换领居住证。
注意事项
1.遗失补办不需要重新申报居住登记的,公安系统有居住记录。
2.关于代办: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除以上人员可申请代办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办理。
3.遗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重新出的证时间是与之前的证一致的,如果已过期的居住证补出来也是过期的,所以已过期的居住证遗失或损坏的可以重新以非首次申领居住证。
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带齐以下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属镇街市民中心、派出所或警务区办理:
1.在窗口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属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换领的,提交有关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带齐以上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属镇街市民中心、派出所或警务区办理,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在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6号)规定:补办居住证需收取20元工本费。
办事窗口
居住地所属镇街市民中心、派出所或警务区居住证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根据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区实际为准。
相关提示
如对该内容有疑问,可拨打22835915咨询。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