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及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相关区)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单位、社会团体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历新就业职工可以办理。
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中,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 最高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 700 元/月、500 元/月;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 3 年,最短不低于 3 个月。
地方特产2023-07-18 15:57:28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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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及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相关区)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单位、社会团体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历新就业职工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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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中,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 最高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 700 元/月、500 元/月;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 3 年,最短不低于 3 个月。
济南本科专科毕业生租赁住房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