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公租房申请条件(唐河县公租房申请条件最新)

地方特产2024-09-25 14:50:07佚名

唐河县公租房申请条件(唐河县公租房申请条件最新)

  唐河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本县行政规划区域内城市户籍家庭,且户籍满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含已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已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款)政策,以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4、无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 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营业执照,或者虽有营业执照,但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

  此外,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已办理本县行政规划区域内居住证明6个月以上,或与本县行政规划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

  2、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3、县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系在读学生的;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其它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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