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生育保险领取条件限制 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地方特产2024-03-22 12:58:16佚名

南京职工生育保险领取条件限制 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生育险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南京生育险没交够十个月能报销吗

  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要等连续缴满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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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十个月  可享受  产假  待遇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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