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租房租金标准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月租金金额=合同租金标准×缴纳系数×使用面积(合同租金标准为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重大疾病、见义勇为、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原国民党抗日老兵的,免交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3、其他中低收入家庭租金收缴按如下:
桂林市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系数表 |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对象 | 租金 档位 | 缴纳 系数 | 减免 比例 |
城镇低保家庭 | 1 | 0.2 | 80% |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倍(含1倍)低收入线的低收入家庭 | 2 | 0.4 | 60% |
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线1-1.5倍(含1.5倍)的低收入家庭 | 3 | 0.6 | 40% |
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线1.5-2倍(含2倍)的低收入家庭 | 4 | 1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