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186号)(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尖峰电价机制
夏季7月、8月,尖峰时段:15:00-17:00;
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19:00-21:00。
尖峰电价执行范围: 执行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
尖峰电价浮动比例: 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即平段电价的1.92倍
注:不涉及居民电价哦!
那么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怎么科学
合理用电呢?
答:可以优化生产班次,将生产计划尽量由用电高峰时段调整至低谷时段。特别是1月、7月、8月和12月,通过精细化用电设备启停减少高峰时段和尖峰时段的用电负荷,不仅能’,还可以节约不少够削峰填谷“让电于民”用电成本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