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宝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地方特产2023-11-04 16:10:36佚名

宝鸡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宝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宝鸡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道路停车泊位划分为两个类区:市区东起金陵河、西至宝成铁路、南起渭河、北至宝成铁路为一类区;除一类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区。公园路、火炬路沿街设置的道路计时停车泊位执行道路停车泊位一类区收费标准。

  以上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当日8时至20时的收费标准,其余时间免费。

  以上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当日8时至20时的收费标准,当日20时至次日8时的收费标准为5元/辆·次。

  以上实行计时收费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附:根据停车设施投资主体和经营性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下列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2.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3.机场、车站(含火车站、公路客运站)、旅游景区(点)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配套停车设施;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文化艺术中心、体育馆、公园等配套的具有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

  5.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其他停车设施。

  (二)下列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除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以外,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如:商场、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办公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的停车设施)。

本文标签: 设施  收费标准  泊位  政府定价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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