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本条件
1、2019年及之前立项,按立项当年度政策,能享受安家补贴的区领军人才(团队)。
2、申请时,企业需正常运行。创业类人才申请时还需满足当年度申报条件中股权占比要求,创新类人才需满足全职在岗。重点团队如团队成员已不满足申报时最低成员数量要求的,不再享受安家补贴。
3、申请购房补贴的,需以区领军人才本人(或本人和直系亲属)名义在高新区购买自用住宅(以居住为主要用途的普通住宅及公寓,不补贴商铺、写字楼等商业类非居住用途项目),如已递交购房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无需重复提交;申请租房补贴的以区领军人才本人名义在高新区租用自用住宅。
申请材料及相关要求(附件2)
其他说明
1、不同年度各类别购房及租房标准(附件3)。
2、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如先申请租房补贴,后申请购房的,则从购房补贴中扣减已拨付的租房补贴。
3、同时立项为姑苏领军人才和区领军人才的,区承担的安家补贴部分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4、各板块负责申请材料初审,汇总后给予拨付意见并盖章,提交至区企业服务中心。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包括各电子文档Excel或Word,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
板块载体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00
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99号
锦峰国际商务广场1幢2楼7号窗口
板块载体联系方式
区企服中心联系电话
68756226、68754038
区科创局联系电话
68751537
附件:(点击附件下载)
区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模板
各类别区领军人才申请材料及相关要求
区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经费明细表
区领军人才安家补贴资助标准
间接持股情况说明
关于股权稀释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