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慢特病医保报销比例(威海医保慢病报销规定)

地方特产2024-01-24 00:43:41佚名

威海慢特病医保报销比例(威海医保慢病报销规定)

  威海慢特病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慢特病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支付比例报销。

  居民医保:

  1)普通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按一档、二档缴费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500元、10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1000元、二档缴费1500元。

  2)特定门诊慢特病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报销。

  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及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实行定额结算,报销比例为8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二级医疗机构治疗一档缴费报销比例70%,二档缴费4万元以内报销比例75%、4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

  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6个病种患者,按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60%,按二档缴费的4万元以内部分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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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比例  医疗机构  门诊  医疗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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