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新
最新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问题解答
新的政策出台后,我需要自己变更吗?
1.纳税人尚未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享受,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在2023年度已经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之前多缴的税款该如何处理?
《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纳税人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谁可以当扣除主体?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 (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婴幼儿子女的范围还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比如: 2023年8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6年7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
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医学出生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
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
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政策来源:宁波税务,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ef9S_nTPh8ajWhV1vpUz4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