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药品通过医保报销
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发生的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也就是说,到药店购买的“双通道”国谈药品能够报销的钱,和在医院购买的报销标准是一样的。
注:什么是“双通道”
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简称“双通道”,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以北京市为例,在现有“双通道”管理的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即市医保经办机构与试点医疗机构及1家经营医保谈判药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三方协议,由协议药店供应试点医疗机构暂无法配备的治疗必需谈判药,实现了处方流转、药品购买、医保结算的全线贯通,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发生的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
药店购药支付方式
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购药,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需个人支付的,将优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可通过银行卡、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补足。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需要输入个人帐户支付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