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适用于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满3个月,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提取:
1. 月缴存额高于700元的,可申请提取月缴存额的70%但不超过1800元上限的住房公积金。
2. 月缴存额低于700元的,可申请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3. 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可按实际支付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申请提取。
符合本情形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
二、代办要求
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三、办理流程
方式一:粤省事
1.开通自助服务。
2.打开“粤省事”小程序—点击“公积金”板块—选择“提取”—点击“租房提取”进入页面确认办理—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完成。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方式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1.开通自助服务。
2.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查询办理”—“租房提取”—“提交申请”。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方式三: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1.开通自助服务。
2.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提取业务”—“本地提取”—“租房提取”—“开始办理”—“提交申请”。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方式四:网上办事大厅
1.开通自助服务。
2.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dggjj.dg.gov.cn/)
—“业务办理”—“提取管理”—“租房提取”,—“提交”。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方式五:短信提取
1.开通自助服务。
2.手机编辑短信内容“ZFTQ”,发送至以下号码:
10657555032311890112(中国移动)
10655020094211890112(中国联通)
10659020120001189011(中国电信)
3.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
4.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方式六:支付宝
1.开通自助服务。
2.登录“支付宝”—“东莞租房提取公积金”—“确认并继续”—“提交”。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