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单位缴存职工、灵活缴存人,以及异地公积金中心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满足条件的,可以向贵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时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不足6个月的,可以补足6个月。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按国家规定可延长退休年龄的,退休年龄从其规定。
(三)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五)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六)已按规定支付首期房款,即已支付20%(含)以上首付款。
(七)能够提供贵阳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八)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